各会员单位:
为进一步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发展,发挥榜样作用,鼓励优秀,表彰先进,树立一批智慧城市企业和人物先进典型,经秘书处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智慧城市先进单位及浙江省智慧城市创新人物评选活动。请各会员单位积极自荐推荐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促进会全体会员单位及积极参与浙江省智慧城市建设,在智慧城市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管理者和技术研发者。
二、申报时间
2020年12月8日-2020年12月15日
三、申报条件
1、2020年度浙江省智慧城市先进单位
1)企业信用良好、无重大不良记录;
2)积极助力浙江省数字经济、智慧城市领域的建设发展;
3)参加促进会连续两年以上(含两年)的会员单位,遵守促进会《章程》及各项管理办法,履行会员义务,按时交纳会费;
4)积极参加促进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,担任承办、协办工作,发挥骨干作用;
5)积极为促进会秘书处运作和业务工作开展出谋划策、出智出力,较好完成促进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;
6)在社会上、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。
2、2020年度浙江省智慧城市创新人物
1)为浙江省智慧城市促进会会员单位内管理或技术研发核心骨干;
2)在智慧城市领域有较为出色的业务水平,突出创新能力,主持或参与多个项目,项目在省内或国内外具有领先水平;
3)主持或参与项目目前已有或即将落地应用,切实解决城市治理难题,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;
4)主持或参与项目年内获评数字经济、智慧城市领域奖项;
5)年内在所属企业工作成效突出创新,企业认可个人成绩,并同意出具相关评选证明材料;
四、评选名额及方式
本年度拟表彰省智慧城市先进单位10家,省智慧城市创新人物10名(先进个人由会员单位推荐申报),请各会员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条件,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附件中的《2020年度浙江省智慧城市先进单位自荐申报表》或《2020年度浙江省智慧城市创新人物申报表》并盖章后提交至促进会秘书处进行申报自荐。
五、评选程序
评选工作由申报、评选、公示、表彰四个环节组成,参评单位或个人推荐自荐后,由秘书处进行初审,拟定先进单位及个人候选名单,提交专家会审定后在促进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,获得2020年度浙江省智慧城市先进单位、2020年度浙江省智慧城市创新人物荣誉称号的,将在促进会会员大会上进行表彰并授予证书奖牌,并在促进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上给予大力宣传,提高获评会员单位、个人知名度。
六、联系方式
秘书处: 0571-85090375
E-mail:zhcscjh@163.com
附件1:2020年度浙江省智慧城市先进单位自荐申报表
附件2:2020年度浙江省智慧城市创新申报表
浙江省智慧城市促进会
2020年12月
附件一、附件二
关于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智慧城市先进单位及智慧城市杰出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.docx